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日期:2026-01-19     浏览:16    评论:0    
核心提示:2026年1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5/2015/NTC/CRC/SSR-II/2025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AishaSteelMillsLimited和
 2026年1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5/2015/NTC/CRC/SSR-II/2025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Aisha Steel Mills Limited和International Steel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Cold Rolled Coils/Sheets)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涉案产品为厚度0.15~3.00毫米、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不包括部分型号汽车外壳用板卷及马口铁黑板。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本案终裁预计将于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5年7月16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3.17%~19.04%。2021年1月8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1月7日,巴基斯坦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3.17%~19.04%不变;与此同时,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终止乌克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宽度超过1250毫米)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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